根据新的测评办法,从2014年下半年起,贵州对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的综合测评,分为“经济强县”“非经济强县”和“1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三个类别。其中对列入第三类的10个县,取消GDP考核指标,相应增加现代高效农业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指标和权重。
据了解,取消GDP考核指标的10个县地处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为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赫章县、江口县、望谟县、册亨县、剑河县、雷山县、荔波县和三都水族自治县。这些县的综合测评指标体系具体为农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财政与金融、投资与消费、科技与人才、就业与收入、生态环境、群众满意度8个类别,共33指标。8个类别中,就业与收入类的考核权重最高,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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