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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担当 勇于维权——州妇联成功为受猥亵女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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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0-15 10:34:4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谢谢州妇联和法律援助中心为我们作主,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没有你们,我们这两个家庭真的不知怎么办了!”两名分别来自剑河县、榕江县偏远农村的进城农民工,紧紧握着州妇联主席陈晓琼的手激动地说,随后将印有“服务妇女儿童 维护合法权益”两面锦旗送给了州妇联。这感人的一幕发生在10月11日凯里市人民法院法庭上。



  案情发生于今年3月4日18时许,两名受害女童在位于凯里经济开发区鸭塘镇省林汽家属区的公共厕所内,同时被62岁的犯罪人王彬威逼,对其进行猥亵。家长报案后凯里经济开发区派出所立即到现场侦查和拘押了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人王彬交了2000元取保候审费后,两名受害女童及家长不能忍受王彬还在犯罪现场周围频繁活动的刺激,分别到凯里经济开发区派出所询问放人情况并到州妇联控诉,请求维权。

  州妇联权益部接访后立即向党组汇报,州妇联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将该特殊案件一抓到底,从重从快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把猥亵女童犯罪人绳之以法,为受伤害的女童伸张正义。同时充分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咨询服务志愿者工作站职能,组织志愿者提供帮助,做好后续处理工作,疏导抚平创伤。带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和使命,州妇联权益部积极维权、主动维权,及时与州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介入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一是及时表明观点,提出妇联的主张和建议。首先与两位受害者家长到凯里经济开发区派出所了解侵害人王彬取保候审情况,对现场家长出现的矛盾激化情绪进行了疏导劝解,同时向派出所负责人宣传了当前党和政府对性侵女童案件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的政策,提出了加快报送检察机关送审意见要求。

  二是加大关爱力度,促进女童身心康复。积极体现妇联组织的关心和关爱,使受伤害的心灵得到慰藉。3月8日州妇联购买玩具、食品、书籍等前往受害者家看望安慰孩子和家长,并组织志愿者对受害女童开展一对一心理安抚,帮助受侵害女童尽快走出阴影。对家长担心的人生地不熟,案件的处理可能很困难等焦虑情绪进行安抚,也表达了妇联组织一定会维护女童合法权益的决心。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依法惩处犯罪分子。联合州法律援助中心、市法院、开发区派出所,市、区妇联等部门联手维权,为受害女童进行法律援助。在凯里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罪犯以生病为由拒不到庭,而且态度恶劣,气焰嚣张,受害者家长难以接受。通过州妇联和州法律援助中心的强烈要求,在第二次审理中,狱警将犯罪人王彬押解到庭,接受了法律庄严的审判。凯里市人民法院当庭作出[2014]凯刑初字第112号判决:被告王彬犯猥亵儿童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公平正义的宣判,为受伤害女童及家长伸张了正义。

  四是积极呼吁,实施司法救助。在面对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代理意见时,要求被告赔偿各项赔偿款4万元,而被告人不愿赔偿,受援人在心理治疗上无法提供证据而被法院驳回请求的实际,州妇联积极呼吁司法部门实施司法救助,并多次到凯里市法院、市政法委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在州妇联和州法律援助中心的积极奔走下,为受害人争取到了每人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于2014年10月11日在凯里市法院法庭发放到到监护人手中,该案件得到了圆满处理。(黔东南州妇联)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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