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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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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7-29 14:57:27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记者 周燕玲) 近日,为进一步强化震慑,教育引导全州各级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改进作风、严明纪律,黔东南州纪委监察局对今年查处的七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七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1. 台江县方召乡派出所所长龙海违规操办乔迁酒席,收受礼金1.059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收受礼金。

  2. 雷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朱建成无故旷工10天,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3. 天柱县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局稽查大队干部龙剑以帮忙要回被扣押的违规车辆为由向非营运车辆车主伍某索要现金500元,并旷工两天,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所收现金全额退还。

  4. 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争议仲裁院院长梁宏武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5. 天柱县统计局业务股股长李文吉上班时间玩QQ游戏,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 凯里市凯棠乡林业站站长王旭、乡政府干部万春德、乡城管办干部杨胜国、乡安监站干部熊大富工作日午间饮酒,并于当日下午私自外出旷工,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7. 三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干部邹升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给服务对象办理业务过程中,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工作作风粗暴,将服务对象物件推下服务台,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苏慕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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