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聚会饮酒归途中摔亡
去年,凯里市民张凯清与同学杨秀华、曾萍夫妇等喝酒后坠亡,双方由此引发官司(本报曾报道)。3月12日,凯里市法院再次开审此案,庭审中,陪同吃饭的另外两人出庭作证称,这次聚会是为商讨曾萍调动工作事宜。张凯清的亲属据此认为,曾萍夫妇是饭局的组织者,他们对张的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事件回放:饭局过后男子摔亡
去年7月20日晚7时许,张凯清、杨秀华与曾萍夫妇共5人在凯里“小高山”的农家乐就餐,席间,大家都喝了酒。
晚上8时30分,曾萍到前台结账,之后5人走出了农家乐。因为都喝了酒不能驾车,大家只好步行。不料在半路上,张凯清却坠下10米高坎身亡。
事发后,参与当晚饭局的二人分别支付张凯清亲属5万元经济补偿。而杨秀华、曾萍夫妇与张凯清的亲属因达不成一致意见,引发诉讼。
张凯清的亲属认为,张凯清是受杨秀华夫妇之邀才外出吃饭。在他酒醉后,杨秀华夫妇未尽到提醒、劝阻、照顾和护送的义务,存在过错,故索赔30余万元。
而杨秀华夫妇则认为,他们并不是此次饭局的组织者,真正的组织者是死者张凯清。当天到“小高山”就餐也是张凯清带的路。张凯清本人确实喝了酒,但并没醉,还有活动能力。杨秀华夫妇据此认为他们不应承担责任。
两次开庭:原告撤诉再次起诉
去年12月15日上午,凯里市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当事双方围绕谁是饭局的组织者等问题展开了激辩。奇怪的是庭审结束后,原告方提出撤诉,法院尊重其意见,下发了裁定书。
原告为何突然撤诉,记者致电其代理人,但未获明确答复。
今年2月12日,原告方重新向凯里市法院起诉。3月12日,此案再次公开开庭审理。
此次庭审与去年12月15日庭审有较大区别。
首先,两位当天饭局的参与者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另外,原告方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新证据——凯里警方为张凯清所作的尸检报告。该报告认定张系高处坠亡,且去世前大量饮酒。
庭审焦点:谁是饭局组织人?
此次庭审中,谁是饭局的组织者再次成为了庭审的焦点之一。
原告说,被告曾萍在福泉工作,一直想调到凯里。为此,其夫杨秀华邀约张凯清等同学帮忙想办法,便到“小高山”吃饭商量。饭毕,还是曾萍买的单。由于张凯清已经喝醉,杨秀华、曾萍未尽到扶助照顾义务,最终导致张坠下高坎死亡。
对此,被告杨秀华夫妇仍称,饭局是张凯清邀约的,地点也是他选的。“就是纯粹的同学聚会,不存在商量工作调动的问题。”
由于当事双方仍然各执一词,法官随后传唤当天参与饭局的另外两人出庭。
两人称,当天吃饭间,大伙确实讨论了曾萍调动工作的事,其间死者张凯清还替曾萍说好话,请这二位同学(即第三人)帮忙。
庭审最后,法官按程序进行调解,但因双方意见分歧太大,调解失败。
法院将择期宣判。(记者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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