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积极争取,近日我州获各类中央农村环境环保专项经费1735万元,其中凯里市、黄平县等8个县市获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以奖促治”经费1585万元,雷山县、天柱县等4个县市获“以奖代补”项目150万元。
全州将在11个县市16个乡镇启动41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在凯里市凯棠乡凯堂村等8个县市36个村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在雷山县西江镇西江村等4个县市5个村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巩固和环境污染防治项目。
为了确保各项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州财政、环保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项目及经费管理。对县市获得资金150万(含)以上、单个村庄获得资金50万(含)以上项目实施方案,需经省财政厅、省环保厅批准后方可实施。对获得“以奖代补”资金项目方案,须州财政局、环保局审批同意,并报省财政厅、环保厅备案后,再开展相关设施建设及维护。(州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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