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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督查室改进网民留言办理工作 留言须限期回复
作者:发表于:2014-08-13 10:56:59 来源:金黔在线 』

 

多彩贵州网讯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政府督查室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实行分级办理、限时办结、台账跟踪管理,推行回访督查、实名留言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省长——群众直通交流台”和人民网贵州省长留言板网民留言办理质量和效率。

通知规定,针对网民反映的较为具体的民生问题、涉及本地区政府自身建设、咨询本地政策及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留言,将由省政府督查室转发有关市县级政府办理,并直接回复网民(可以书面或电话回复);省政府督查室转办的同时,将在省级留言平台告知留言人办理机构、回复时限和联系方式。

对网民反映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留言,省政府督查室专项向省直有关部门或市(州)政府交办,承办部门或市(州)政府负责办理落实,并拟出回复意见报省政府督查室汇总审核,并在省级留言平台公开回复网民。

承办单位对咨询建议类留言,自收到转办之日起,需在10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意见;调查处理类留言,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意见。若不能按时结办,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在“网民留言”专栏提出延办申请,并说明延办理由和延办时限。

据介绍,为杜绝恶意重复留言信息,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网民反映的事项不明确、又无法联系留言人的留言,一律不予处理,同时,将从技术手段上研究并逐步推行实名注册、实名留言,并要求留言人留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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