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女士在北京北苑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苑丰田”)做后勤工作。今年3月15日,董女士在工作期间被公司内的多只大型犬扑咬,导致腰椎骨折。董女士将北苑丰田诉至朝阳法院,索赔38万余元。昨天下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昨天下午1点多,58岁的董女士在家人搀扶下来到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虽然事情已经过去4个多月,但董女士表示,由于自己年纪大,且当时产生的伤势较重,直到目前,她的腰依然不利索,已经无法干重活。北苑丰田由两名律师代表出庭应诉。
董女士称,今年3月15日8时许,她到公司上班,在去换工作服的途中,公司院内的七八只大狗从笼子里跑出来扑向她,其中有两条藏獒。董女士被撕咬长达5分钟之久。闻讯赶来的同事用铁锹将大狗打跑,这才最终逃过一劫。经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诊断,董女士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入院治疗28天。
出院后,董女士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苑丰田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8万余元。
北苑丰田的代理人表示,在董女士被狗咬伤后,公司已经为其支付了医疗费、护工费等费用。同时,咬人的几只狗的所有人及管理人并非北苑丰田,而是另有其他主人。北苑丰田提交的6份狗证显示,狗主人分别是怀柔、密云等地的人。
董女士的代理人表示,他们已经对这6份狗证中的3份做调查。这3人均表示,根本就不曾养过狗。董女士表示,被狗咬这件事给她留下巨大的心理阴影,“我现在在街上遇到小狗,都躲得远远地走”。
曾在北苑丰田工作过的一名证人费某出庭作证称,她在北苑丰田工作期间,也曾被该公司内的多只狗咬伤。而开庭前,法院前往北苑丰田进行勘验时发现,该公司已将狗舍拆除,未见公司内养狗。
庭审中,董女士的代理人要求将狗证上显示的6位狗主人追加为被告。案件未当庭宣判。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