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透视古城改造误区:拆真造假 门票经济 大债务投资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3-05-13 17:15:26  来源:  

  记者近日走访了多个古城,这些地区的干部群众认为,无论从文物保护出发,还是从旅游富民着眼,古城的修复改造都十分有必要,关键是如何走出“拆真造假”“大债务投资模式”“依赖门票经济”的误区。

  误区一:“拆真造假”频频发生

  近年来,古城修复改造事件常常引起争议,焦点便是社会舆论对“拆真文物,造假古董”的质疑。今年年初,住建部与国家文物局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检查中发现,湖南岳阳、山东聊城等8个城市因保护不力,致历史文化遗存遭到破坏,历史文化名城价值受到严重影响。

  湖南岳阳是“推倒重来”的典型。一位专家说:“岳阳只重视保护几座单体文物建筑,不注意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岳阳历史文化名城是由翰林街、楼前街、塔前街三条历史文化街区支撑起来的,目前翰林街已经消失。翰林街是晚清风格的老街区,原址在一地产项目开发范围内,于是街道内原来建筑被拆除殆尽。

  山东聊城是“拆真造假”的典型。2009年,聊城启动古城重建计划,但没有遵照同济大学专家组编制的整体规划,而是将大片老街区拆除,同时又大量建起仿古宅院。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聊城古代街巷基本格局还在,但是里面建筑基本都变掉了。”

  此外,大同古城修复改造被视为“拆城再建城”的文保工程,有人认为这是这座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的必然,而也有人认为这种古城重建重修的商业行为不符合文化遗产保护理念。

  误区二:“大债务”投资模式备受质疑

  当前,复古现象在中部地区扎堆出现,仅河南即有5处古城项目。这些城市的共同特点是想大发展,但财力有限,而古城重建投资巨大。以大同为例,自2008年开始新城建设古城修复,共投入约50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达100亿元。百亿贷款对大同来说是一笔大债务。

  据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吴必虎统计,我国有30多个城市正在或谋划进行古城重建。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在内,至少有14个城市的古城项目投资过亿元:其中武汉首义古城投资125亿元,聊城40亿元。

  有别于一些城市主要依靠财政投入模式,山东台儿庄古城修复改造所需资金全部来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有效规避了政府债务。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谢辰生说:“台儿庄古城修复改造最大的亮点是基本没花政府的钱。”2009年,枣庄市引导5家市属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各用10万吨煤折价4亿元启动资金,成立台儿庄古城投资有限公司,拉开古城修复改造大幕。

  据枣庄市发改委主任杨建国介绍,围绕古城修复改造,政府配套投资3亿元,主要投在基础设施上,优良的基础设施吸引了大批服务业资本涌入古城。2011年,金融机构评估台儿庄古城资产从20亿元升至153亿元。

  误区三:过分依赖门票经济

  记者采访发现,当前许多古城不惜欠下巨额债务也要改造古城,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古城改造成功后的旅游前景期望大。如聊城市政府的招商文件显示,恢复建设历史文化景点投资约为1.78亿元,建成后,年客流量约为30万人次,可收入1亿元左右;大同预测,未来旅游人数将达到每年300万人,以100元门票算,一年即是3亿元。

  而专家则担忧旅游前景和效益不乐观:当前古城真正效益好的就平遥、丽江等真古城,重建的古城、仿古的建筑能产生多大的吸引力?特别是随着各地的古城越来越多,同质化严重,今后古城游能否维持热度也是未知数。如何让古城改造健康发展?专家建议:

  一是探索多渠道盈利模式。专家认为,今后古城仅仅依靠门票经济恐难持久,关键是要在“古”上延伸产业链,比如挖掘民俗,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等,利用古意、古境增强古城吸引力。

  二是重视文化要素,丰富文化业态。要立足本地历史文化充分挖掘,利用历史文化元素来丰富古城的文化内涵。比如一些地方在古城内集中建设一批各类民俗文化博物馆,将民间传统文化进行集中展示,增加了游客的文化体验。

  三是避免追求过度商业化。近些年来一些古城“过度商业化”愈演愈烈,如凤凰古城由于酒吧等行业过度繁荣,越来越多的人抱怨宁静悠远的意境遭到破坏。谢辰生等专家认为,借文化搞商业并非不可以,但关键要摆正主次关系。否则,商业即使能短暂繁荣,也无法持久。(叶健 邓卫华 李亚楠)

责任编辑:金娅【收藏】
上一篇:4月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同比增长6.1% 支出增长18%
下一篇:南方多省份遭受洪涝灾害 已致300余万人受灾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