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凤凰古城收费调查:目前游客不持门票可出入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3-04-28 08:48:12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凤凰古城的收费逻辑

  进城收费,使古城凤凰收获了意外的“名声”;上百商家集体罢市,更使当地旅游经济陷入低潮。凤凰古城的收费逻辑到底是什么?凤凰旅游由来已久的问题,又是否可以通过统一收费得到解决?

  本刊记者/陈涛(发自湖南凤凰)

  腾老太是北边街的老住户,见证了凤凰古城半个多世纪的变迁。然而,最近的“门票新政”她还是第一次见识到——只要进凤凰古城,就需购买148元的景区通票,持票可游览古城内的8个景点和沱江游船。不过腾老太只觉得这个“门票新政”是“开发商的鬼点子”。

  持这种观点的凤凰商户并不在少数。整整一下午,在老登瀛街“随意居”客栈的田小俊连一位游客都没有拉到,即使她家客栈的价格已降至每天每间50元。开了两年客栈,田小俊头一次上街拉客,往年此时,不仅客房会住满,她和老公都只能睡沙发。

  “门票不能捆绑起来卖,人家游客喜欢到哪儿逛就到哪儿逛,来凤凰消费,不行吗?”腾老太说。

  但凤凰县政府在给《中国新闻周刊》的书面回答里解释:实现门票新政前,已召开过新闻发布会和全县动员大会,“县城区绝大多数居民表示支持”。统一的门票管理,也仅仅是新的旅游管理服务体系中的一个环节,另外还包括“统一游客换乘、统一市场营销、统一售后督导”。

  凤凰十年

  腾老太家住在凤凰古城北边街,是土生土长的凤凰人。从单位退休后,刚好赶上凤凰古城开发旅游,她和儿子腾建伟便开起了“一路上驿站”:3层木屋,6间客房,紧挨着江边栈道,两三米之外就是沱江。

  这里是凤凰古城欣赏夜景的黄金地段。新票制前,这一带客栈的客房费可达每间每日280元。但如今,价钱降了一半,只能租出去两三间。

  凤凰县位于湖南湘西自治州西南,是苗族与土家族聚居地区。凤凰古城面积0.9平方公里,以回龙阁为中轴,沱江由西向东穿城而过,数十条古街道星罗棋布。

  腾老太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来凤凰的以画家居多,在江边支个画板,一画就一两个月。但这个宁静而偏远的小城,支柱产业一直是烟草。

  根据中央党校社科部社会学教研室教授向春玲的《湘西凤凰古城八大旅游景点经营权有偿转让调查报告》,作为凤凰的税收大户和支柱产业的凤凰烟厂,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于1997年停产关闭,使凤凰县的财政收入由从1996年的14462万元跌至1999年的2171万元。

  2000年,正值国家提出西部大开发政策,凤凰当地转变思路,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正副组长的旅游产业开发小组,抽调了32名人员集中办公,向旅游经济转型。

  腾家便是在这一系列政策的影响下,于2002年将自家住房改造成为客栈。据腾建伟透露,虽然只有6间客房,近年来每年可有约20万元纯收入。

  位于洪桥东路桥头的“蒸饺王”饭馆也在2002年挤进了凤凰古城。店主本是福建人,看到凤凰旅游人数越来越多,觉得开间小饭馆不会赔。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新票制前,他们每年的收入可达20万。生意兴隆的另一个佐证是房租。2002年时,这间面积为20平方米的铺面年租金还不到一万元,如今一年已达10余万元。

  凤凰县旅游商会会长,同时也是政府宾馆的经营者龙志明说,“现在凤凰的门面费,简直比北京的还贵。”但是,“如果门面费贵,卖的东西也会贵,一些游客也会投诉。”

  据公开材料,2000年,凤凰全县年旅游人次为28万,2012年,这个数字已达690万人次,全县有私营旅行社15家,宾馆400余家,经营旅游产品商店500余家,餐饮、娱乐、交通运输等直接从业人员超过3万人,12年间,旅游总收入从5400万元增加到53.01亿元,贡献了当地GDP的一半以上。

  对于“一路上驿站”和“蒸饺王”来说,他们正处于好日子,然而突然实施的“一票制”扰乱了他们的生活。在《中国新闻周刊》到访的这个中午,“蒸饼王”的铺面里只有3桌客人,“一路上驿站”也只有两房有客,还有一些客栈创下了零房客的纪录。

  一票制,使得他们本来的主要目标顾客散客急剧减少,“看景点的都是旅游团的,他们都去住大酒店,谁会到我们这种几间客房的家庭客栈来呢!”

责任编辑:陶明霞【收藏】
上一篇:合肥大一男生刀捅同专业师兄 因女生而起纠纷
下一篇:"十年冤狱"叔侄申请赔偿702万 已进入司法程序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