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黔东南州印发了《黔东南州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
按照州级不低于2500万元,县市不低于100万元的标准,设立黔东南州州及县市两级创业就业扶持资金。全州放宽准入制度,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及政策性补贴等政策支持和金融支持,对创业主体首次自主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的,经认定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规划类、城市配套费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符合国家相关条件和政策,进入我州城镇创业的农村劳动力和返乡创业农民工,可比照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税费减免;对创办、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从事特色养殖业的,可享受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等。
创建目标到2014年底,全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数量比2012年增长18%,在全州范围内建立16个城归人员创业园、6个创业孵化基地,收集200个创业项目,培训3500名创业者,创业成功3000人,创业成功率达 85%以上,新增创业人数及带动就业人数之和占全部新增就业人数25%。为确保创建目标实现,我州将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纳入各县市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实行按季调度、定期督查。 (陈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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