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至12日,由省监察厅纠风办主任耿立法带队的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组对我州丹寨、黄平、岑巩、麻江、凯里、榕江、施秉、从江、镇远9个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副秘书长龚校军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
通过对各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后,督查组对我州部分县市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针对部分县市重视不够、建设用地落实晚、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进度慢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针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我州高度重视,及时有针对性的作出安排部署:一是于7月13日在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全体大会上就督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要求各县市立即按照制定的施工进度保证计划,采取超常规工作方式方法加快推进,确保所有县市在7月底前开工率达100%,确保达到省要求70%以上的进度目标。三是立即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督查,由州领导任组长带队包片督查各相关县市,每个星期督查一次。四是将2012年新建保障性住房的开工情况与州政府的资金支持、项目支持、土地审批、规划审批等挂钩,在8月30日前对没有100%开工的县市将暂停审批项目。五是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市政府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完毕,所有新建项目在8月底前全面实质性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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