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黔东南州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暨签约仪式在深圳举行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2-05-18 02:16:58  来源:  

牵手深圳文博会 助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黔东南州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暨签约仪式在深圳举行

签约项目35个 总投资金额301.6亿元

 
    5月17日下午,随省参加第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的黔东南州代表团在深圳会展中心水仙厅举行了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暨签约仪式。仪式上,黔东南州带来的文化产业项目成为“香饽饽”,赢得众多投资商的亲睐,共有35个项目成功签约,总投资金额301.6亿元,项目涉及文化、旅游等方面。
    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州委统战部部长唐官莹出席仪式见证签约,州人民政府州长助理杨德涛作项目推介,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龚校军主持仪式。
    黔东南州已是第5次组团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在去年举行的第七届文博会上,黔东南州是贵州省签约数量最多、涉及资金最大的地区,成为了贵州省文化产业项目签约仪式上最炫目的亮点。本届文博会上,黔东南州的文化产业项目以其紧密结合当地多彩民族文化、深厚历史底蕴和产业发展实际而再次受到投资商的关注。
    据了解,黔东南州民族文化悠久丰厚,独具特色,有贵州省唯一的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项,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2项68个保护点,数量排列全国地州市级第一位,有省级名录175项206个保护点,州级名录186项220个保护点, 县级名录659项。有国家级艺术之乡23个,省级艺术之乡42个,数量也位居全国地级之首。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总计66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53处,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2座,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3座;有中挪合建的两个生态博物馆--锦屏隆里古城生态博物馆、堂安侗族生态博物馆,全州文物总数和“国保”数量跃升全省第一位。全州50户以上集中连片的民族村寨4200个,每年有民族民间节日300多个,被誉为“苗族侗族文化遗产保存核心地”和“迷人的民族文化生态博物馆”。苗族反排木鼓舞以其高原豪放之气被誉为“东方迪斯科”;侗族大歌以其古朴优美的曲调、独特的演唱方式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声音、一种人类的文化”。世界旅游组织专家组4次实地考察黔东南后给予高度评价:黔东南是旅游资源品位最高、质量最好且最集中的地区;是不同类型且最具多样性的旅游资源富集地;是对境外游客最具吸引力的地区;是民族文化旅游的旗舰;是为高素质人群所准备的丰富宴席。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弗朗西斯科·弗朗加利先生称赞:“黔东南之行是我一生中最难忘、最荣幸的一次体验,黔东南这个歌舞之州、森林之州、友好之州、神奇之州,必将成为世界上最具吸引力的旅游圣地。”
    2009年,继侗族大歌被成功申报为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目录”之后,目前我州有雷公山麓苗族村寨和六洞九洞地区侗族村寨被文化部列进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最近,有关部门以黔东南州苗族服饰为主,把中国苗族服饰正式向联合国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目录”。除此之外,黔东南州社会发展历史悠久,历史文化厚重。名胜古迹众多,红色文化灿烂。有镇远、旧州等一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有锦屏隆里明朝军事屯堡等一批汉文化生态博物馆,有风云千古的明清传奇人物陈园园归隐地等一批历史文化之谜。尤其是红军五次征战黔东南,红色文化灿烂,中央政治局在黎平县召开了著名的黎平会议,拉开了中国革命历史性转折的序幕,留下了“敢创新路,敢于突破,敢于胜利”这一宝贵的精神财富。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根据贵州省的统一部署,黔东南州把组团参加第八届文博会作为今年全州集中开展招商引资的一项重大活动来安排,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把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与实施工业强州、城镇带州战略同部署、同落实,突出筹划传统文化产业和现代文化产业两方面的项目。
    记者从黔东南州代表团获悉,在5月18日贵州省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推介及签约仪式上,黔东南州还有总投资金额36.75亿元的6个项目将进行签约。同时,在文博会期间,黔东南州将举行一系列民族文化展演活动,让更多人感受到黔东南民族文化的多姿多彩。(张鸿)
 
责任编辑:cenfdins【收藏】
上一篇:凯里市文联召开五届四次全委会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下一篇:杨华昌 冯仕文等领导参加黄平美源矿业投产盛大庆典仪式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