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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酒后驾驶 当事人挑战法律终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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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1-08 11:07:27  来源:  

  11月6日下午16时20分,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开展整治涉牌涉证专项行动过程中,于凯里西站执勤点查获一起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案件。

  行动当日,一中队民警在凯里西站设立专项检查点,严查各类违法行为。下午16时20分,执勤民警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从贵阳往凯里收费站驶来。见状,民警立即发出手势信号指挥该车在匝道口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中,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时,驾驶人神情紧张、闪烁其词,同时随着驾驶员话语的增多,一股酒味在空气中散开。民警立即现场对该名驾驶员采取了呼气式酒精检测试仪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37mg/100ml,随后民警将该名驾驶员带回中队警营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当事人名叫唐先祥,贵州省福泉市人,11月6日下午唐某驾驶贵JX5073号两轮摩托车由福泉开往凯里,在福泉出门之前为了开车暖身体就喝了酒,谁知还没进到凯里就被交警查到了。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还发现唐某系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调查的过程中民警向唐某说明高速公路上骑摩托的危险性,同时强调饮酒、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仅危害到自身安全,对他人的安全也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希望他积极汲取本次教训。在将唐某的种种违法行为对其耐心解释后,唐某对自己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同时表示自己因为不懂法才犯下这样的大错,以后会改正,不会再犯下这样的错误。

  唐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200元罚款并处15日行政拘留。(州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一中队)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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