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排污费征管工作,纠正排污费征收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保障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近日,黔东南州环境监察支队抽调镇远县、天柱县环境监察大队相关人员组成排污费稽查小组,对我州黄平县、丹寨县、从江县2011年的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了稽查。此次专项稽查主要是稽查各县排污申报登记开展情况、排污量核定与排污费核算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情况、排污费解缴入库以及排污费票据管理等工作。重点对贵州省黄平舞阳水泥有限公司、贵州省丹寨县金华水泥有限公司、贵州从江太阳山水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水泥行业废气污染源的排污费征缴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稽查期间,稽查人员按照稽查程序对被稽查对象进行了询问,通过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和现场检查,详细调查了解企业生产工艺、运行状况、能耗物耗使用情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等,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行了核定。(州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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