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笔者在工商部门采访得知,不久前,天柱县某中学小卖部经营“早产”面包,被工商部门当场依法扣留,并立案调查。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4月11日,该县城南分局执法人员在县城某中学检查发现,小卖部销售2012年4月12日生产的“3+2”鲜奶巧克力面包和美味食品早餐派面包。店主向执法人员提供其面包进货单据1张,写明进货时间是2012年4月10日,共进购两种面包480个,其中,鲜奶巧克力面包240个。据当事人介绍,他在进购该批面包时,只检查了面上的几个,没有认真执行食品查验等制度。
经检,当事人已销售该批面包452个,违法所得为452元,余下面包28个。依法当场被执法人员扣留,并没收违法所得452元,且现场销毁面包,行政处罚4000元。(杨仁海)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