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政府网消息 在前不久闭幕的黎平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与会人大代表表决通过了《侗族大歌保护办法(草案)》。该保护办法的正式实施,也成为了首个地方人大出台保护“侗族大歌”的办法。
去年9月3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召开的会议上,正式将侗族大歌列入了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面对如何保护和传承好这一人类优秀文化,黎平平族会议县积极行动,结合实际,针对侗族大歌的保护、传承、弘扬、宣传等方面制定了《侗族大歌保护办法》,并将保护办法提到了本次人大会的议案之中。
从2002年黎平县启动侗族大歌申遗以来,该县切实采取措施加强侗族大歌的保护工作,几年来,成效日益得到了凸显。如今,侗族大歌保护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黎平县对侗族大歌的保护传承成为了一个全民性的具体行动,也必将使侗族大歌这一“人类天才的杰作”成为一个享誉世界的文化品牌。
据了解,《黎平县侗族大歌保护办法》通过后,侗族大歌的保护资金将列入财政预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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