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落实好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台江县社区矫正工作质效,6月12日,台江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召开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座谈会。
会上,台江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杨林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相关内容,对适度放宽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规定进行解读。与会人员就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依法请假外出问题进行讨论,并就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提出的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
台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宏文指出,“检察护企”是最高检开展的一项重要专项行动,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监督司法局依法履行社区矫正监管职责,在规范社区矫正前提下,依法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方面的权益。同时,他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提出要求,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及各项法律规定,顺利完成矫正。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方式,对于犯罪人员的改造和社会融入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面临请假外出难、监管风险高等问题,台江县检察院将积极发挥监督职能,通过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台江县民营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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