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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虚构身份、以恋爱为名实施诈骗,获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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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29 15:37:2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案情回放
 
  2020年,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王某在网上相识,后双方互相以“老公”“老婆”相称。李某编造各种理由骗取王某人民币共计14万余元,并将所得款物用于赌博和日常花销。公诉机关以李某构成诈骗罪向施秉县法院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
 
  施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李某案发后投案自首,且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等情节,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法官提醒
 
  广大群众网络交友要增强防骗意识,不可轻信网络上的花言巧语,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在涉及钱财问题上,更要保持警惕。(李绍梅)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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