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女大学生被害案刚刚宣判:男友被判死刑!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2-07-07 11:28:19  来源:极目新闻  

  7月7日上午10时许,备受瞩目的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一审宣判结果公布。被害女大学生李某月的男友洪某被判死刑,该案另两名从犯张某光、曹某青被判死缓。


被害人李某月

  2022年7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被告人洪峤、祁文强盗窃一案,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11月,被告人洪某与被害人李某月相识并发展成为恋人关系,后因产生矛盾,洪某产生杀害李某月的想法,并找张某光、曹某青协同杀害李某月。三人策划并准备了摄像机、头盔、迷彩作训服、背包、手提包、头灯、伪装网和单目夜视仪等作案工具,并反复演练作案方法。

  2020年7月9日晚,21岁的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月被男友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合谋诱骗至云南省勐海县杀害并掩埋。2022年1月28日上午,该案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受害人律师回应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一审宣判:

感谢法院公正判决

  7日一早,李某月的代理律师杨柱来到昆明市中院领取判决书。上午10时20分许,代理律师杨柱走出昆明中院后表示:“我们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完全达到我和当事人李胜的要求,洪峤被判处死刑,也对得起李某月的在天之灵。”

  “谢谢云南省公检法机关,法院系统在这次工作中也做得非常完美。”杨律师表示。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上一篇:彝家团队2022年携手植物鲜颜品牌乘风破浪再创辉煌
下一篇:最后一页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