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无锡一女子遛狗不牵绳还辱骂老人 被处行政拘留5日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1-12-10 11:35: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无锡12月10日电 (记者 孙权)9日晚,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微警务平台发布一则消息,称发生在惠山区的“女子遛狗不牵绳还辱骂老人”事件已查实。

  目前,该事件中的李某(男,26岁)、鲁某(女,28岁)夫妻已分别受到处罚。鲁某因公然侮辱他人,被惠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李某因携带犬只出户未束犬绳,被惠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12月9日,一段小区内女子遛狗不牵绳还辱骂老人的视频在抖音、微博等网络平台流传,引发网民关注。

  为此,无锡惠山警方迅速开展工作。经查,12月8日晚,居住在无锡市惠山区的李某、鲁某夫妻携带宠物犬外出未束犬绳,这期间与一老人发生争执,鲁某当众多次辱骂该老人。

  在查明情况后,惠山警方、惠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鲁某、李某进行处罚。

  警方提醒,公然侮辱他人属于违法行为,广大市民要严守法律底线和社会道德底线。同时,饲养宠物应“爱之有道”,遵守相关规定。

  记者了解到,根据现行的《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该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携犬外出不采取相应措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收缴其犬只,并由公安部门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上一篇:湖南石门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警方最高悬赏5万追捕逃犯
下一篇:不交物业费,不能进车库门?法院判决:物业公司侵权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