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1月28日,丹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丹寨县绿谷副食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于2020年1月27日下午从“凯里市金万年文具批发店” 以2.5元每个的价格购进“保为康”牌一次性口罩120个,标示销售价为每个10元,丹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适用简易程序于当日对该店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二
1月29日,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凯里高铁南站的“阿牛哥特产便利店”进行监督检查。经查,该店以每个2元的价格购进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的“三无”口罩销售,销售时未进行明确标价,执法人员对剩余的18个“三无”口罩进行了扣押,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三
1月29日,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凯里市凯运大道“固汉达五金机电经营部”进行检查。经查,该经营部1月27日从鑫兴劳保经营部称以5元的价格抢购自吸过滤防颗粒物呼吸器,然后以7元至1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并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该经营部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四
1月29日,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鑫兴劳保经营部”进行检查。经查,该经营部销售有脱脂棉纱布口罩、自吸过滤防颗粒物呼吸器等产品,均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也未能提供销售票据。该经营部的行为涉嫌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五
1月29日,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对“凯里市高氏诊所”销售一次性口罩进行检查。经查,该诊所销售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的一次性使用的“三无”口罩,系从一郑某的手中以1.2元一个的价格购进,以1.6元价格进行销售,该诊所未能提供进货票据及销售台账,未索取供货方资质材料,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执法人员于当天对发现的口罩进行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六
1月28日,凯里市市场监管局对凯里市芝发仕烟酒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销售有医用口罩,该店未进行医疗器械销售备案,涉嫌未经备案擅自销售医用口罩,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凯里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店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790个予以扣押,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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