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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吹响医保扶贫“夏秋决战行动”集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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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29 09:42:2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2019年7月,按照省委省政府《2019年脱贫攻坚夏秋决战行动令》、州委州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9年脱贫攻坚夏秋决战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我州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医疗保障扶贫制度、强力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落实医疗保障政策、落实便民惠民措施、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医保扶贫突出问题五个专项治理等措施,吹响医保扶贫“夏秋决战行动”集结号。

  强化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医保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医保扶贫各项工作,成立了州医疗保障局医保扶贫夏秋决战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职负责医保扶贫工作,明确科室责任,确保工作有人做,事情有人干,层层抓落实。组建工作专班包县督导。州医保局建立了医保扶贫夏秋决战行动局党组成员包县督导工作机制,由一名局党组成员任组长,成员有一名科长和一名工作人员。对今年整县脱贫摘帽的黄平、台江、岑巩天柱、黎平、剑河、锦屏7个县进行重点督导,有力推动了医保扶贫工作的开展。

  全面落实医保扶贫各项任务

  (一)全力确保应保尽保。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进一步核实核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信息,摸清底数,重点加大流动人口参保核查,未参保的要一一动员,实时将核准身份信息的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全力确保贫困人口及时参保、动态精准、应保尽保。对确因参军、入学等合理原因不能参保的,建立精准到人的管理台账,详细记录相关情况,确保准确无误、依据清晰、不落一人。

  (二)精准落实参保资助政策。严格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资助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各县市资助参保细化方案,落实各县县级配套资金;严格落实定额资助参保标准,要防止形式主义,避免为实现100%参保而全员全额简单资助。对具有多重身份属性的人员,原则上按照就高原则资助,不能重复享受,资助数额不得超过年度个人参保缴费标准;进一步加大对资助参保资金监管力度,资金统一归口到医疗救助渠道,纳入财政部门“一折通”集中发放,确保参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群众手中。对资助参保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并要求各县市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2019年度资助参合资金100元/人补助兑现工作,确保资助兑现率达100%。

  (三)全面落实医疗保障政策。督促指导各县市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医保扶贫政策标准,按照“保基本”的原则,有机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基本医保坚持基本医保责任边界,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和标准,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大病保险普通人群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第一段1-30000元从50%提高到60%,第二段30001元以上80%。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无封顶线。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四)全面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全面执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一站式”即时结报、出院“一单清”、“一窗口”服务,切实方便群众就医报销。

  (五)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建立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与考核评价、定点医疗机构黑名单管理制度,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基金监管力度,引导合理、规范就医,切实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以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医保扶贫各项资金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六)深入开展医保扶贫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打法精准、东西部协作,抓实“五个专项治理”工作。(洪再彬)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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