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月9日下午15时许,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胡鹏飞、辅警何长林在岗点设卡执勤,开展车辆例行检查工作。迎面驶来一辆丰田越野车,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照行驶证时,副驾驶却递出来一份“临时通行证”。民警再次要求其出示驾照、行驶证,并开展例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车辆没有随车携带强制保险单也没有保险车贴,民警要求司乘人员配合出示有关材料,以便检查车辆是否脱保。翻找几分钟后,仍未找到有关保单。
随后,民警通过交管平台查询到,车辆是2018年10月保险到期,乘车人声称车辆已经续保,多次电话沟通后得知车辆进的是平安保险,民警便通过电话核实,车辆确已续保,便对驾驶员开具未携带保单、保险标志的处罚决定书。在开具处罚决定书时,乘车人态度跋扈,声称自己认识很多“上面的人”、“兄弟你太认真了吧,钱可以罚,分就不要扣了”、“一分也扣啊”,处罚过程中,司乘人员要求民警出示警官证拍照,民警理性文明出示有关证件,并告知处罚条款。
最终,驾驶员因未随车放置保险标志(已投保)的违法行为,处记一分并处罚款20元处罚的处罚。(何晓天 何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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