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槟榔西施小花(化名)受陈姓老板邀请到摩铁欢唱,以为是要和客户谈生意,没想到遭老板与吴姓、曾姓友人轮流硬上。台湾高等法院依共同犯乘机性交罪,将陈判处9年徒刑、曾男5年、吴男4年6月徒刑;在民事部分,法官还判3人连带赔偿180万。
判决书指出,陈男2015年5月5日晚间以“和客户谈生意”为由,将小花邀约到汽车旅馆狂欢,当天和3名友人一同载女方前往,未料一到现场,就逼迫对方喝下事前准备好的“加料可乐”,见小丽无意识瘫软后,一行人就将他拉到床上轮流性侵得逞。
槟榔西施隔天醒来后,发现自己没穿衣服,气得问陈,“到底有多少人侵害我”,结果对方听完后大笑回复,“不多,只有3个而已”,随后对方不管月事来,又再次将她压制后硬上得逞。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表示,被告利用女子识不清之机会,为图一己性欲的满足,竟然对被害人性交犯行,造成女方身体、心理上终生难以磨灭之恐惧与伤害,犯案情节恶劣,审酌案发后未取得被害人谅解,因此依犯乘机性交罪,判陈男9年徒刑、曾男5年、吴男4年6月徒刑;在民事部分,则判3人连带赔偿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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