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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四个单位被取消文明单位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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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07 09:40:5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记者从3月6日召开的全州宣传部长会议上获悉,在2015至2017年度全省文明创建工作中,黔东南州公安交警支队、凯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岑巩县教育局、剑河县供电局发生负面清单一票否决的情况,取消全省文明单位参评资格。

  据了解,被取消资格后,按照相关规定,这些单位被要求限期整改一年。它们在2018——2020年度是否可以参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须经州文明办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合格才能参评!(莫非)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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