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汛期将至,为切实落实以地方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大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黔东南州水务局联合黔东南州监察局对全州2017年小(1)型以上水库(水电站)及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通过网站、报纸方式予以公市,以便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此次公示了以分管副州长为首的16个县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31座中型以上水库水电站和129座小(1)型以上水库水电站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水库专管人等信息,其中,县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中型以上水库水电站行政责任人均为副县(市)长,小(1)型以上水库水电站行政负责人为乡镇长。
公示中要求责任人按照防汛抗旱职责要求,迅速上岗到位,熟悉防汛抗旱工程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水库垮坝等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人的责任。
目前,为确保安全度汛,黔东南州水务局组成汛前检查组,分为五个组对全州各县市水库水电汛前安全检查、防洪堤、在建骨干水源工程、城区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非工程措施、河道违法建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等18个工程类型进行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立行整改,消除隐患。(包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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