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黄先生带着妻子和女儿开车到重庆主城办事,在行驶了大约20分钟左右,黄先生不到10岁的女儿就嚷嚷着饿了,要求父母买东西吃。于是黄先生就将车开到最近的大路服务区给女儿买了一桶方便面,泡好后端到车上,让女儿吃。
“方便面的味太大了。”黄先生说,女儿吃完后端着还有汤水的方便面桶问往哪里扔,黄先生和妻子看了一眼前后左右没有其他车辆,就打开车窗,果断让女儿扔向车外。
可没想到的是,黄先生还没来得及关窗,女儿扔出的面桶瞬间折回车内,面汤四处泼洒,黄先生和妻子的衣服头发全部都是面汤。“我当时就懵了,心里是又气又悔。这个教训太深刻了,以后我们再也不敢向车窗外扔东西了。”黄先生摇着头说。
记者了解到,在高速公路上,往车外抛杂物是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是要受相应处罚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抛洒运载货物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被扣分,如果因抛洒物造成其他车辆事故的,将承任相应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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