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通报:新疆喀什地区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书记、副理事长石绍桦通过拨付专项资金套取现金,用于单位公款送礼;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用于公务接待。2016年2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职级待遇由正县级降为主任科员。
罔顾纪律,置八项规定精神于不顾
2014年12月30日,喀什地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地区残联党组书记、副理事长石绍桦违规将残疾人就业基地专款下拨到某县金胡杨景区宾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在政府指定的宾馆接待客人等有关问题的线索材料,地区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对石绍桦的调查开始并不顺利。石绍桦顾虑多,存在侥幸心理,在调查组的耐心说服和教育下,石绍桦渐渐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及严重性,其违纪违规的相关问题最终水落石出。
经查,2013年,石绍桦将在乌市某商场开具的1.1万元发票及高档酒店消费的9000元定额发票在单位财务上进行了报销。地区残联未在政府指定的宾馆酒店接待客人。仅2013年就在各大酒店超标准超规格累计支付接待费及烟酒款11.4万元,其中石绍桦私人接待7568元。
石绍桦说:“借公务接待,我想让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我产生好感和好评,认为同自己的领导和同事吃一点、喝一点不是什么大事。”
心存侥幸,多次违规套取专项资金
石绍桦在任喀什地区林业局局长期间安排相关人员先后两次向某县二林场拨付专项资金14万元,以巴旦木苗等名义虚开发票从中套出9万元购置物品用于送礼,其中5万元作为好处费留给了企业。
有了第一次违纪的经历,不加警醒,自然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石绍桦担任喀什地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副理事长期间,用同样的方式先后将残疾人就业基地专项资金15万元拨入与残疾人无关的企业,并以粮油和蔬菜的名义虚开发票从中套出10.58万元购买物品送礼,其中1.54万元作为好处费留给了企业,石绍桦个人支配2.88万元。
逾越底线,受到党政纪处分
2016年2月,经喀什地区纪委研究并报喀什地委批准对石绍桦作出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决定。经喀什地区监察局研究并报喀什地区行署批准对其作出行政撤职处分,并追回违纪款。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的行为。但石绍桦依然不收敛、不收手,一念错,步步错,终受党政纪处分。这给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再次敲响了警钟。党员干部必须慎始慎微慎独,心存敬畏,心有戒惧,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