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力争到2020年实现县县有中型水库、乡乡有稳定水源”目标,省水利厅于10月27日在贵阳市组织召开《贵州省乡乡有稳定供水水源工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技术审查会上,与会人员和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认真评审和讨论,认为该《规划》指导思想明确,依据充分,内容切合实际,具有较高的操作性和指导性,通过技术审查。
此次,黔东南州180个乡镇列入此次《规划》范围,经省水利厅、州、县水务局与设计编制单位到各县(市)乡镇实地调研,全州列入不稳定水源乡镇驻地55个,2020年纳入城市规划区,通过城市供水系统解决4个,通过在建、已列入其他规划解决9个,本次规划通过新建水源解决42个,规划水源42处。
下步,《规划》将纳入《贵州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优先进行实施并将加大资金投入,对于中型水库:工程投资不大于4亿元的中央出资50%,工程投资大于4亿元的中央出资2亿元;剩余投资省级出资60%,市县出资40%。不能列入中央资金补助的项目,中央应出资部分由省级承担;对于小型水库:非贫困县省级以上出资60%,市(州)、县(市)出资40%,贫困县省级以上出资80%、市县出资20%;对于山塘:全部投资由省级农田水利资金解决;对于引提工程:全部由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解决。
乡镇是连接城市和农村的主要纽带,是城镇化的重要区域,此次《规划》的通过,势必为我州2020年实现乡乡有稳定水源,与全省、全国人民一道实现小康提供有力的水支撑。(王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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