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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毒品犯罪严重 每收5件刑案就有一件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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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6-23 14:19:27  来源:广州日报  


  广东高院通报,毒品案件占刑事案件的比例从2007年的8.68%上升至2014年的18.5%

  广东高院21日通报:2014年,广东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9462件23492人,同比分别增长28.52%和29.07%;审结18842件22553人,同比分别增长26.26%和26.14%。今年1至5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1004件13050人,同比分别增长42.45%和37.66%;审结9034件10372人,同比分别增长40.15%和37.43%。广东毒品犯罪仍然严重,农民和未成年人成为毒品犯罪的新主体,粤海新通道成为毒贩“新宠”。

  近年来,广东法院依法严惩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严厉打击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2014年1月至今年5月,毒品犯罪案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重刑率为18.21%,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8.90个百分点,这其中有857人被判无期徒刑以上直至死刑。

  农民和未成年人涉毒呈上升趋势

  广东法院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从2007年以来一直位居全国前列,毒品案件一审收案数连续8年上升,年均增长率为18.25%。2014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9462件,毒品案件占刑事案件的比例也从2007年的8.68%上升至2014年的18.5%,差不多5个案件中就有一个是毒品案件。

  近几年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农民和未成年人身份的呈上升趋势。如广州两级法院近三年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农民身份的占罪犯总数的39.46%,而未成年人毒品罪犯人数也从2007年的176人上涨至2014年的563人,上升了2.2倍。未成年人在毒品犯罪中往往扮演毒品传递者的角色,主要负责送货、收钱,或者向上线购买少量毒品后转手卖出,赚取差价。

  此外,从2013年开始,利用粤海轮渡通道进行贩毒案件大幅增长,犯罪分子利用过海小汽车藏毒运毒、长途大巴“人货分离”式藏毒运毒。粤海“区域协作”、“路地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去年1月至今年5月新型毒品案占24.07%

  近年来,除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等传统毒品外,含有多种成分的新类型、混合型毒品如麻古、氯胺酮、美沙酮、硝甲西泮、艾司唑仑、咪达唑仑也不断出现。

  新类型毒品获取渠道多、价格相对较低,吸食此类毒品的人员增幅较大,且此类毒品致幻性强,吸食者在吸食后易产生幻觉或者高度兴奋、抑郁等精神病症状,从而行为失控引发抢劫、抢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次生犯罪。

  据统计,2007年至2013年我省法院共审结除海洛因、甲基苯丙胺、鸦片以外的其他类型毒品犯罪案件9799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总数的14.68%。而2014年1月至今年5月,广东法院就审结新类型毒品案件5573件,占比24.07%,比之前高出了近10个百分点。

  8年共判处近400个外籍毒犯

  在粤从事涉毒犯罪活动的人员涉及全国31个省份、42个国家和地区,通过珠三角地区集散的毒品输出范围则涵盖全国所有省市区和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

  近8年,全省法院共判处外国籍毒品犯罪分子近400人,大部分来自东南亚和非洲国家,境外一些贩毒集团招募毒品运送者以体内藏毒、在箱包内夹藏等方式走私一些纯度较高毒品入境。

  广东高院建议:建立物流寄递实名登记制度

  随着科技不断发展,互联网在毒品犯罪的各个环节正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从制毒(学习制毒方法、购买制毒设备、采购制毒原料)、贩毒,甚至吸毒(聚众视频在线吸毒),互联网的渗透日益深入。一些涉毒分子往往使用即时通讯工具,通过语音、图片、视频形式进行交流,私密性越来越高,发现、监控、取证的难度越来越大,加之跨区域犯罪落地难等因素,打击难度也进一步增加。

  广东高院表示,近年来,以快递作为网络贩毒渠道的案件屡见不鲜,毒贩往往将毒品藏匿于物品之中,进行快递配送。广东高院倡议,尽快建立物流寄递收寄验视实名登记制度。

  作者:   文/广州日报记者方晴通讯员马远斌、胡静、黄玉良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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