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公立苗医医院抛出的“橄榄枝”,在贵州镇远、湖南怀化两地开办国医堂的中医民族医师朱明远决定前往凯里,到黔东南民族医药研究院附属苗医医院长期坐诊。
无独有偶,祖籍贵州镇宁但长期在广西行医的苗药医师肖友贵,也有到黔东南州发展的意向,“近期将与苗医医院进一步商谈。”
“去年10月开始施行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鼓励州内各级医院以及综合医疗机构聘用取得执业资格的苗侗医药传承人从事临床、科研以及教学活动,破解苗侗医药从业人员资格认证问题,增强了民族医生的信心。”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院长郭伟伟说,《条例》实施后,与医院联系坐诊的民族医生多起来,返乡学医的人也多起来。
大家都说,这个《条例》给苗侗医药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把苗侗医药发展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产业发展有法可依,为苗侗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参与制定该《条例》的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魏永健认为,《条例》是民族自治州发展中药民族医药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黔东南州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周辉告诉记者,《条例》明确了对苗侗医药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等保障措施,给全州发展民族医药产业树立了更加坚定的信心,对加快推进黔东南州医药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州民族医药产业前景更加广阔。“当前,产业发展办公室正在编制《十三五黔东南州中药民族药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解决了黔东南州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由于苗药、侗药具有明显的地区性,在黔东南州的1000余种苗药和900多种侗药中,有一部分常用药物及药材未进入国家药典和医保药品目录,长期以来无法进入医疗机构进行临床应用,也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条例》在苗药侗药临床用药及苗侗医药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上,明确予以鼓励和支持。
据了解,黔东南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及附属苗医医院在《条例》施行后随即组建了制剂室,药浴方、咽炎方等7个制剂近期将依法进行苗药制剂批准文号申报。此外,黔东南州苗侗医药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调研工作,也已于春节前启动。
专攻肝腹水、脑中风、癌症等慢性病、疑难病的朱明远,对苗侗医药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大为赞赏,“慢性病、疑难病治疗时间长,苗侗医药纳入医保后,能进一步缓解民族地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他说,将借助这个平台,运用自己的医术,帮助更多病人。
虽然《条例》施行时间不长,但药企已开始感受到利好。贵州昌昊中药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兰才武告诉记者,有了条例,企业招商和融资比以前容易了。“公司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得到了香港企业的投资,并在贵州大健康医药产业推介会上签约。”乘着《条例》保护和鼓励支持合理开发利用野生植物药材资源的东风,贵州三泓药业、贵州苗仁堂制药进一步加大了新品种的开发……
苗侗医药产业发展得好,药材不愁卖,药农也高兴。
李振华家种了三代药材,到他这里,不仅成立了雷山县方祥乡世章天麻开发有限公司,还组建了专业合作社,带动了1200多户农户种植天麻。杨昌贵就是其中之一,他种了90多亩天麻,年收入有10万多元,不仅把孩子接到县城读书,还买了房。“以前在外打工,年收入只有1万多元,想都不敢想。”杨昌贵告诉记者,要把药材继续种下去。(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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