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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获2015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近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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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1-31 11:49:5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日前,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转发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相关通知精神,黔东南州获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29671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预算23737万元,省级专项资金预算5934万元。此次的专项资金为提前下拨部分,实施过程中还将根据核定的学生数进行补拨。

  本次下拨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按照2014年调整后的基准定额执行。执行过程中,本着向规模较小学校、薄弱学校倾斜的原则,合理分配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对在校生不足100人的农村中小学阶段教学点按100人规模补助公用经费。同时大幅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生均5000元/年;此前小学生生均不低于600元/年,初中生不低于1000元/年。

  2006年以来,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建立和不断完善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主要政策包括:一是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二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三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保障机制实施以来,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中西部小学生均600元/年,初中生均800元/年,分别较之前提高了生均100元/年。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执行并提高标准以来,黔东南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条件不断改善,适龄儿童入学率不断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农村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州教育局)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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