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广场散步碰撞致女童死亡 男子赔偿32万元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4-09-23 11:04:08  来源:大河网  

  洛阳市老城区陈某在安喜门西南侧的广场上散步时,与一名2岁女童发生碰撞,女童头部受伤后送医就诊不治身亡。事发三个多月后,双方近日在老城区司法局调解下达成协议,男子赔偿32万元,女童家人不再追究陈某责任。

  据了解,发生碰撞后,女童当场昏迷,在旁陪护的家人和陈某赶忙将她送往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女童送来时口鼻耳出血,呼吸、心跳都已停止。”据当晚参与救治的大夫李玉闵说,经诊断女童为重度颅脑损伤,颅骨骨折伤及大脑。事后,女童的姑姑林女士告诉记者,女童的父母都是30多岁,膝下只有女童一个孩子。

  “听说女娃娃没了,陈某也因血压上升,住进了医院。”老城区司法局局长刘孝通说,陈某今年63岁,事发当晚自责得一夜没睡。考虑到双方情况,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和老城区司法局建议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同意。经多次调解后,近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赔偿32万元,女童家人不再追究任何责任。大河报

责任编辑:田茂琪【收藏】
上一篇:广东驾车虐狗当事人致歉:狗常咬人不安全拖去扔掉
下一篇:轿车高速路上开过出口百余米 遮车牌倒车被查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