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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爱上持刀向亲人追债暴力男 爱情终因暴力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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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7-14 10:34:54  来源:广西新闻网  

  核心提示

  武鸣黄某当着儿子的面在医院里殴打前妻,此事读来令人唏嘘。其实,不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或离婚之后,家庭暴力问题犹如隐藏在婚姻生活中的幽灵,一直挥之不去。家庭暴力因为发生的时间、场所及涉及当事人隐私等特殊性,举证难度较其他案件更难,一旦打起官司来,维权的过程均比较复杂。下面让我们来看一看,近期发生在南宁市几起典型与家庭暴力有关的案件。

  【故事一】

  丈夫冷暴力严重伤到妻子

  张艳从小在城市长大、家庭条件较为优越,李军来自农村。两人在结婚初期感情尚可,但女儿出生后,双方的各种矛盾便接踵而至。

  张艳认为,出身农村的李军觉得她生的是女儿,未能延续祖宗香火,丈夫从不关爱女儿,也不再关心妻子。李军对此不予认可,表明自己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但双方常常因此争吵。此后,张艳就开始遭遇了来自丈夫的冷暴力。张艳经常独守空房,两年多没有夫妻生活。双方虽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也是分炊分居,互不理睬。李军也不给生活费和女儿的抚养费。

  张艳多次对李军提出协议离婚,但李军均不同意。无奈之下,张艳以李军存在上述冷暴力行为、对离婚存在过错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由李军承担分居期间抚养女儿一半的费用。最终,由于张艳无法举证李军存在冷暴力导致离婚,法院没有支持张艳关于李军在离婚过程中存在过错的诉请,双方经调解无效,法院依法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并判决女儿由女方抚养。

  【故事二】

  婚姻琐事也能让丈夫大打出手

  家住邕宁区的谢三是街上有名的“古惑仔”,1996年,因与吴清的哥哥有债务纠纷,谢三拿着长砍刀跑到吴父亲开办的饭店,向吴清的哥哥追债。此时吴清被现场激烈的场面吓得躲在一旁瑟瑟发抖,凶猛的谢三对人群中的吴清却心生怜悯。

  之后,谢三常去吴清父亲开办的饭店用餐,并借机追求吴清。相识数月以后,谢三与吴清背着家人谈起了恋爱并开始同居,最后吴清怀孕后两人登记结婚。

  婚后,谢三一直没有工作,常吸毒打架,还因故意伤害被法院依法判处7年有期徒刑。谢三在家里时不时会因为家庭琐事对吴清大打出手。2011年10月底,谢三再次与吴清发生争吵,并用菜刀砍伤了吴清的头顶部。

  吴清以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邕宁区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近期,南宁市邕宁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吴清与谢三离婚。

  【故事三】

  疑心转暴力的他把婚姻葬送

  林梅没有工作,王强是单位职工,双方婚后生育一女一子。然而,王强一直无故怀疑林梅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为此双方不仅经常发生争吵,王强还借此无中生有的事实经常辱骂、殴打林梅。

  2009年6月,王强又怀疑婚生女儿、儿子并非其亲生对林梅大打出手,将林梅打伤致右侧椎板骨折,受伤住院近一个月。为了消除王强的无端猜疑,林梅、王强双方决定做亲子鉴定并约定部分夫妻财产的归属。经亲子鉴定证实婚生女儿、儿子均是王强的亲生女儿和儿子。但王强仍旧猜忌林梅有出轨行为,仍然经常辱骂、殴打林梅。林梅在2011年6月向邕宁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考虑到子女年幼等原因,而王强一再表示给他悔改的机会,林梅撤回起诉。但王强此后并没有任何悔改之意又多次殴打林梅。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王强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王强对夫妻感情破裂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综合考虑,酌情支持由王强赔偿林梅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当代生活报记者 冯耀华 王斯)

责任编辑:田茂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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