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毒尚且不食子,但徐州丰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一起案件中,身为人父的五旬男子周波竟和妻子梁菊一道,亲手将自己和情人李艳的孩子卖给了他人,最终二人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周波和梁菊二人是夫妻。2008年初,周波兼职做推销保险的业务,经常会在外面跑,也结识了不少人,尤其让他念念不忘的是小自己12岁的李艳。一来二去,两人便走到了一起,周波还向其保证一定会离婚娶她。
2009年10月的一天,李艳突然告诉周波自己怀孕了,但这对于他来说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于是,他便以现在家庭条件不好为由,建议李艳将孩子打掉,但遭到李艳拒绝。2010年夏天,李艳顺利诞下一子,但令她没想到的是,周波早在几天前就托梁菊给孩子找了个买家。孩子生下来第三天,周波借口带孩子去检查,将孩子抱走后交由梁菊带给买家,而他也收到了40000元的卖子钱,并将其中的5000元交给了梁菊。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周波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梁菊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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