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路边行走,不想飞来横祸,先是被一个头盔砸中,继而又被飞来的被撞摩托车司机砸倒后死亡。近日,经大兴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3年7月5日上午7点左右,张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大兴某交叉路口左转弯时,遇有庞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驶来,两车随后相撞。先是庞某戴的头盔飞了出去砸中行人李某,紧接着庞某自己也飞了出去砸到李某身上,李某当场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但张某和庞某并未受伤。经事故认定,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庞某负次要责任。后法院认定,张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
检方表示,本案中,张某驾驶小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虽未对直接被撞人造成伤害,但却夺去了无辜路人的生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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