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车主:
根据我国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及公安部第124号令《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我支队在黔东南州交警支队车管所官方微博上对在我州已注册登记车辆存在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或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黔东南州交警支队车管所官方微博:
http://t.qq.com/QDNCGS?preview
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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