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黄平县的东某,在2014年8月经人介绍认识了女孩红某,两人私下谈起了恋爱。红某的父亲已去世,母亲精神不正常,其堂嫂得知此事后找到东某,告知东某红某未满13岁,还在上小学六年级,不同意他们交往。但东某依然与红某继续交往,在将红某带回家中过中秋节期间,多次与其发生性行为。后因东某所在村委会发现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案发。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黄平县检察院依法对东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吴鹏 杨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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