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近日对减排工作不力的天柱、台江、榕江3县启动行政问责程序,对县长进行诫勉谈话。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要求,天柱、台江、榕江3县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4项减排指标以及派生指标按时完成;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倒排工期,明确责任,迅速推动工作开展,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协调督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按时建成投运。
黔东南州纪委、州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各县市环保、发改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诫勉谈话会议。 (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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