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社会管理成效显著
“抓贼啊,有人偷东西。”2013年11月19日深夜,上班途中的雷某发现有人正在盗窃电力通信器材,他没有迟疑,大声呼喊,与同事们将正在实施盗窃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让大家没有想到的是,勇擒盗贼的雷某是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是镇远县羊场司法所为其联系了就业单位,而雷某积极接受矫正教育,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在“融入工程”建设中,各地司法局采取专题学习、集中教育、个别谈话、思想汇报等方式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并组织他们积极参加社区劳动、植树造林劳动、文明城市创建劳动等公益服务,帮助其尽快融入社会,而各地社区服刑人员也自发组建志愿服务队、抗旱救灾队、应急救援队等公益服务队伍,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重塑人生观和价值观,回报社会。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有这些取暖柴火这个冬天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2014年冬,剑河县南良村的矫正对象吴某、杨某组织车辆为太拥镇敬老院送去取暖的柴禾和慰问金,让孤寡老人流下感激的泪水。而感人的一幕在全州不断涌现。矫正对象田某、杨某在春节期间为五保老人们送去避寒的衣服和慰问品;岑巩县天马镇矫正对象罗某勇救落水者,见义勇为不留名;镇远县矫正对象石某为报京火灾受灾群众捐出2000元,不少社矫人员纷纷伸出援手;矫正对象李某义务为当地群众修桥补路等,各地涌现出社区服刑人员勇于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奋勇救人不留名、踊跃为灾区捐款捐物、参与抢险救灾等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
截至今年5月,全州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重新违法犯罪率为0.06%。远低于全国0.20%、全省0.11%的平均水平,“融入工程”让特殊群体顺利融入社会,让秀美的黔东南大地开出和谐美好之花。(戴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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