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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实施倒计时 “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宣传即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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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4-24 12:43:5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记者 唐云芳)5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商标法》将正式实施,企业产品包装上将禁用“驰名商标”字样。日前,记者从黔东南州工商局获悉,今年“五一”后,新《商标法》实施条例或将同时颁布,从5月1日起“驰名商标”禁止出现在商品包装上,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

  消费者往往以为,“驰名商标”代表某个品牌商品质量好、信誉高。工商部门人士就此指出,2001年“驰名商标”在第二次《商标法》修订中出现时,本意是对其扩大商标保护范围,可以跨类别、跨领域实施更好地保护,防止被侵权“傍名牌”,而并非一个荣誉称号。商品贴着“驰名商标”标识,并不足以说明其质量胜过同类产品。

  “实际上,在过去这些年里,‘驰名商标’被异化了。”据介绍,一些商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不是因为被侵权要打假,而是为了市场营销,断章取义把“驰名商标”作为评先评优的荣誉称号,用来提升商标的知名度。甚至有些企业为了获得“驰名商标”而弄虚作假,制造根本不存在的商标纠纷,以求在诉讼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此次商标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责任编辑:苏慕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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