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4年以来,全州国税系统继续坚持“为地方经济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基层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依法征税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依法征税与完成税收计划、依法征税与纳税服务之间的关系,不断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实施跟踪、落实、问效,使政策红利惠及全州千家万户,有力地推动了我州民营经济和服务业的发展。2014年第一季度,全州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达39924户,共减免增值税 9304万元。
具体减免情况为:农业生产资料291户,免征增值税797万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9户,减免增值税664万元;其它(自产农林产品等)249户,免征增值税760万元;全州未达起征点纳税人35670户,免征增值税额6300万元;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共计3689户,免征增值税额224万元;“营改增”后,针对16户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销售额5078万元,免征增值税559万元。(州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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