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怎么发展?如何发展?在2014年新年初,州委书记李飞跃回答贵州电视台记者采访时用一个词来概括,那就是“扬长补短”。
李书记所说的“扬”就是扬黔东南的民族文化之长,而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最好的一个载体就是旅游。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黔东南的文化旅游知名度的提高,形成了旅游加速发展的动力。
有一位导游对黔东南这样说:“是过去落后的交通使黔东南保存了原生态,是西方人用镜头把黔东南推向世界,是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的发展为黔东南旅游插上了腾飞的翅膀。”是的,黔东南州旅游到了加速发展的时候了。
于是在2013年初,一个充分彰显苗侗文化特色及乡村旅游优势,将景区建设与特色小城镇、世界文化遗产(苗侗村寨)、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按照串点成线成环,示范引领带动,以 “苗乡十景”、“侗寨十景”、“从江侗文化产业园七星侗寨旅游区”和5个古城(镇)、4个山水自然景观、5个历史人文景观、1个温泉景区及2个旅游综合体为重点建设的20个景区工作方案摆在了黔东南人民面前。方案提出努力把旅游业做特、做优、做强,着眼于创新旅游业态和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把我州打造成为具有资源唯一性的原生态国际旅游目的地、休闲度假胜地和世界民族民间艺术生态博物馆。
奔向目标,一场景区大建设在苗乡侗寨势如破竹。
为使20个旅游景区建设能够有序推进,州委州政府建立了州级领导联系点,每个景区由一名州领导对点联系。充分发挥州文化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旅游景区建设、规划编制及政策研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县市政府作为项目责任主体,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详细工作推进方案,并对景区建设工作定期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高效、有序推进20个旅游景区建设工作。
截至目前,20个景区中,已经有19个景区完成了规划编制,并通过评审。
按照边规划边启动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目前20个重点旅游景区已全面启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1-12月完成投资15.6537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额的100.32%。
在2013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凯里民族风情园、黎平肇兴景区、丹寨石桥古法造纸旅游景区已经成功迎客。景区建设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侗寨肇兴,在推出后首个“十一”黄金周,就接待中外游客33万人次,占黎平县游客总量的52.2%,彰显出景区建设的“吸客”魅力。
“今年不错,总体收入已达500万元!感谢我的家乡,是西江这个品牌让我年赚500万!今年还有一件让我高兴的事,就是我已经成功将我的‘阿浓苗家’农家乐进行了专利注册。”这是西江农家乐老板李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的话。
在招商引资上,文化旅游招商组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与客商对接联络,协助相关县市与客商签订文化旅游项目合同。
记者从州旅游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州景区建设签订10个合同项目,合同资金101亿元,启动项目8个,到位资金5.8315亿元,完成投资1.91亿元,超额完成年初引进5个亿元以上、并保证3个以上开工项目的任务。为弥补资金上的匮乏,积极对接景区与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国开行等金融机构对接,达成金融机构支持旅游景区和旅游项目建设合作共识,有7个景区获银行授信28.1247亿元,资金已到位8.1247亿元。同时通过申报,为纳入省100个景区的18个景区争取到省级旅游专项资金及规划补助经费3732万元、争取到中央旅游发展基金520万元、争取到省级风景名胜区建设补助资金620万元。
在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中,我州不断培育客源市场,着力抓好“营销黔东南”旅游推介工作,创新中国凯里文化旅游节办节方式,丰富文化旅游节内容。巩固重庆、长沙等原有成熟客源市场的基础上,拓展杭州、昆明、北京及珠三角、长三角客源市场,策划香港、台湾、韩国、法国等境外及国外重点客源市场营销工作。
加强与知名媒体的宣传合作,在国内外主要航线做旅游宣传。做好重点客源地旅行商、媒体记者踩线、采风。加强与淘宝网、腾讯、搜狐、网易风景线等各知名网站的网络合作宣传,积极参与各种旅游论坛及促销活动。积极申办、组织有影响的大型会议等活动,并组织参加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和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等推介会,借力造势,强化黔东南的旅游宣传。精心制作独具特色的旅游形象片、风光片、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
2013年全州共接待游客31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7%和28.2%,全州旅游产业发展实现了稳中提速、持续增长。
回首过往,黔东南旅游产业实现了从小到大,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性转变;展望未来,黔东南旅游业还将不断地华丽蜕变,化蛹成蝶。如今,多彩黔东南如春风里的花蕾绽放异彩,如春雨滋润中的竹笋拔节猛长。
我们相信,不久的将来,这里的风景会更好。(杨勇)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