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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凯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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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05 11:19:5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凯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4日在凯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凯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德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凯里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3年检察工作,请予审议。请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3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争比进位、推动跨越”工作大局,以“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为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凯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积极的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着力维护凯里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犯罪,注重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促进平安凯里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报捕案件424件605人,批准逮捕366件502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571件776人,提起公诉496件648人,决定不起诉25件31人,移送州检察院审查16件38人。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坚持严打方针,重点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依法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案件159件216人,提起公诉150件217人,为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继续完善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和检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延伸作用,做好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7件7人。对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及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21人依法决定不起诉。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办公室,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0人,不起诉5人,对3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回访、帮教。

  深入排查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在完善原有举报电话系统的基础上,依托检察专线网建成了州市两级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诉求。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首办责任制,着力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注重敏感时期矛盾化解和维稳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件(次),其中举报27件,控告23件,申诉2件,其他10件。化解疑难信访积案1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宣传方式,深入基层一线,结合“走千户农家,访民生民情”和“讲访帮促”、“三项教育”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法律政策、了解民情、倾听民意、化解矛盾12次,走访11个乡镇街道行政村70余个,接触群众1500余人。针对走访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在征地拆迁补偿、移民搬迁中存在贪污受贿的行为,立案查处村干涉嫌职务犯罪2件5人。全年共开展法制宣传20次,发出检察建议49份。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扶、教育工作,分别与其他司法机关深入各街道社区、乡镇村进行监督和检察18次,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按照“有案必查、有案必办”的要求,在市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下,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件12人,大案7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件11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83万元。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侦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严格执行办案安全各项工作规定,切实保障人权。坚持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增强案件查办效果。一举查办了文某某等4人在征地拆迁中涉嫌贪污近20万元的窝串大案。三是扎实开展专项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全市安全事故调查21次,积极建议,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四是改进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慎重对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和适用法律政策,区别对待在改革发展中的工作失误与假借发展之名行贪腐之实的不同情形,保护国家工作人员忠实履职的积极性。

  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及时建议发案单位和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预防调查报告7份,发出检察建议12份。大力开展预防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法律宣传、预防调查报告等基础性预防工作。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6次,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59次。组织承办全州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巡展凯里站展览,共接待2000余人参观。制作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短片在万博广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把加强法律监督作为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有效途径,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大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违法取证等问题监督力度。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2件7人,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件2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诉漏犯10人,追诉犯罪事实6起;对不符合逮捕条件、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0人、不起诉7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6件次。加强与侦查机关沟通、协调,对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全年共提前介入14件次。

  加强审判监督。坚持以抗诉促监督,重点监督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件7人,法院已改判2人。继续推进量刑建议工作,促进量刑公开公正,提出量刑建议498份,建议采纳率为94.18%。受理属于本院管辖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件,均按要求落实、答复。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检察建议方式监督法院民事执行、调解案件5件。其中,对一起长达4年未能有效执行的民事执行案件的监督意见得到法院采纳并执行完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纠防超期羁押的预警、催办、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违法情形的监督力度;继续完善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同步监督机制;认真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有效减少监管场所各类事故发生。受理鱼洞监狱移送审查起诉的又犯罪案件2件4人,审查看守所报请减刑案件13件13人,协助州院审查鱼洞监狱报请减刑605件605人,报请假释95件95人,发现不符合假释条件10件10人,全部监督纠正。

  四、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和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机制和措施。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遵守执法办案各项工作规定,认真执行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和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制度以及逮捕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上提一级审查决定制度。按照“全面、全程、全部”的要求,累计同步录音录像162人次392小时。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加强对重点业务部门及冻结扣押款物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实行纪检监察部门列席检委会制度。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案件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工作,加强对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

  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全面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及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转办的案件及代表建议、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市检察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结合每月一次入户走访活动,走访人大代表76人、政协委员22人。继续推行“阳光检务”,开展检务公开宣传,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深化检务公开,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增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决策的水平,扩展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渠道。

  五、狠抓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能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

  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和警示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价值追求、职业操守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十破十立”①、“政法干警能力提升年”等教育活动,按照“十严禁十不准”②的要求自觉查找和反对“四风”③现象,确保党员队伍清正廉洁。全面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着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创建《凯里检察》平台,促进学习交流;加大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提升干警执法办案的综合素质。共开展各类培训100余人次,人员覆盖全院70名干警和职工,投入培训经费10万余元。8人获得省、州、市级表彰;1人被评为“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并获得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业务能手”提名奖;院党总支被评为全市优秀基层组织。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廉洁从检规定。以群众路线教育和“正风肃纪”④活动为契机,认真执行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五严禁”⑤规定,实行“当日事当日毕,谁主管谁负责”,确保检察队伍管理及执法办案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一是继续扎实开展“四抓四促”、“联乡驻村”工作。调整工作经费5万余元,对孤、老、残及留守儿童进行慰问,帮助特困村民交纳合作医疗款,解决计生工作费用,改善村委会办公条件;协调资金11万元、水泥40吨,为帮扶村修建饮水工程和进村道路。二是扎实开展“减贫摘帽”工作。及时派出工作组逐家逐户走访摸底,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干警以捐款等方式将帮扶资金近3万元送至困难群众手中。三是积极开展“平安小区”创建工作。对振华社区吉祥巷小区开展“平安小区”创建的相关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并调整1万元办公经费帮助开展工作。

  各位代表,凯里市检察院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凯里市人民检察院对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困难和不足,主要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不够到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还有待加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检察队伍的执法水平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等。对此,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我们将在市委和州检察院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加速发展、加快转型、争先进位、推动跨越”主基调和“新型工业化、特色城市化、农业生态化、信息现代化”主战略,认真践行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统筹运用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

  2、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正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形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做好批捕、起诉等工作,着力防范和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结合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延伸检察职能作用,着眼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创新社会管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探索完善适合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和方法,认真执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依托社会调解组织对民事申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检信访案件先行调解,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为“和谐凯里”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3、着力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推进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决贯彻中央、省、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全力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大预防和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行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犯罪,对社会反映强烈、举报线索集中的腐败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查办,深挖窝案串案,推动行业治理。继续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运用预防腐败公益宣传、案例巡展、短信、短片等宣传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预防质量,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4、着力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坚持监督力度与监督质量、监督效果并重,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坚决依法纠正诉讼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并严肃查处背后的职务犯罪。正确处理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的监督制约与相互配合关系;坚持监督力度与监督效果相统一,在“准”字上狠下功夫。更新民事行政检察的监督理念,调整工作格局,正确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主动向市委、人大报告工作,积极办理人大交办的有关事项、意见和建议,维护人大监督权威。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突出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正风肃纪”活动的要求,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坚持开展“走千户农家,访民生民情”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专业化建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提高检察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坚持以执法监督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关键,不断加大内部监督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力度,提高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2014年检察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团结一致、锐意进取,为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凯里,实现凯里人民全面小康而努力奋斗!

  附注:

  ①“十破十立”:一要突破信心不足的思想,树立敢于争先的意识;二要突破墨守成规的思想,树立开拓创新的意识;三要突破自我满足的思想,树立追求卓越的意识;四要突破封闭保守的思想,树立包容合作的意识;五要突破消极等待的思想,树立抢抓机遇的意识;六要突破怕担责任的思想,树立勇于担当的意识;七要突破说多做少的思想,树立干字当头的意识;八要突破反应迟缓的思想,树立立说立行的意识;九要突破忽视产业的思想,树立工业强省的意识;十要突破不跑不要的思想,树立积极争取的意识。

  ②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一是严禁发表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二是严禁散步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意见;三是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中央决策时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四是严禁对重大问题不请示报告,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五是严禁阳奉阴违,对党组织说假话;六是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七是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八是严禁购买、传看不符合中央精神的政治性刊物、音像制品;九是严禁支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十是严禁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参与任何封建迷信活动。

  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一是不准在工作时间和会议期间打麻将;二是不准在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三是不准参与考察调研地方二次宴请和收受土特产;四是不准参与未经批准的地方论坛、节庆活动;五是不准用公款旅游、健身、娱乐,不得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六是不准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车;七是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卡、明信片;八是不准大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九是不准接受会员卡、购物卡、礼金或各种有价证券;十是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③“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④“正风肃纪”:贵州省检察机关于2013年12月12日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正风肃纪行动动员会议,着力整顿机关“庸、懒、散、慢、浮、贪”现象,转变工作作风。

  ⑤“五严禁”:一是严禁有案不立,压案不办,久押不决,久拖不结,违规执法,粗暴执法;二是严禁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委托人、厉害关系人请吃、财物或者安排旅游、健身、娱乐活动;三是严禁插手经济纠纷,或者违规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四是严禁违规干预、插手他人办案;五是严禁违规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不履行监管职责。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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