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9月26日从黔东南州法院获悉,凯里市原副市长陈鹏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一审判决之后陈鹏未上诉。
黔东南州法院查明,陈鹏犯受贿罪,其违法所得价值40500元黄金金条一根、价值9000元的北京华联超市购物卡以及人民币197000元。这些财物依法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陈鹏1972年3月6日生,本科文化,贵州黄平县人,曾任凯里市万潮镇党委书记等职务,捕前任凯里市副市长、凯里市第八届人大代表。因涉嫌受贿罪于2013年6月21日被黔东南州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7月8日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刘宇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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