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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爱车自燃烧成光架 损毁沥青路面被罚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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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02 14:17:14  来源:成都商报  


  站在20米开外,眼睁睁看着爱车自燃烧成光架架,还要承担车辆自燃对沥青路面造成损毁的罚款,昨日上午,准备去双流工地收钱的邓先生,在绕城高速白鹤林立交附近遇上了这倒霉的事儿。

  上午11时,成都商报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自燃车辆已被拖走,沥青路面上只留下一些烧碎的残渣和一大摊烧黑的印记。

  “买车3年多,从没出现这种情况。”邓先生称,自己家住青白江,平时在双流一家工地做工,昨天早上他开车从青白江老家去工地收工钱,车上还有他的二舅子罗先生一家三口。早上9时50分许,驶至绕城高速白鹤林立交桥附近时,车内突然有了浓浓的汽油味。他连忙靠边停下,打开前引擎盖检查,没发现问题,就准备点火开车走人。谁知刚一点火,一条很大的火舌就从引擎盖下蹿了出来。车窗外天气晴暖,邓先生马上想到电影镜头,车燃之后就该是爆炸了,他心都提到嗓子眼了,赶忙招呼车上的人逃离。一行四人很快跑到20多米外,回头再望,车大半都已经燃上了。

  三个大人都有手机,但慌乱之中却都忘记了拨打报警电话。后来,路过的高先生打电话叫来消防。当扑灭火情时,望着被烧成光架的车,邓先生才想起自己的驾驶证、行驶证都在车里。

  “我简直太倒霉了。”邓先生叫苦不迭,他说,这辆二手车车龄7年,他购于3年前,当时连买带修花了3万多。两天前,他准备换保险,才去检查了车,当时并未发现问题。

  除了车被烧,邓先生还面临着罚款。据路政工作人员介绍,邓先生车辆自燃对沥青路面造成了损毁,经勘查,损毁面积达5平方米,邓先生须按每平方米380元赔偿。 (成都商报实习记者 唐奇)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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