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女子记不住密码写纸上 钱包被偷遭盗刷两万多元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3-10-29 16:31:50  来源:山东商报  


  到了要交房租的时候,才发现钱包丢了,等到银行去挂失时,才发现卡上被取走了2万多元,正在失主纳闷对方如何知道密码时,才想起来自己的密码就在钱包里。近日,平阴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两名盗刷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今年7月13日,原本是平阴女子张婷与房东约定好交租金的日子,生活中粗线条的她这才发现钱包不见了。房东告诉她抓紧去补办银行卡,到银行一查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取走了2万多元,张婷立马慌了手脚。在丈夫的陪同下,她到派出所报案。接警后,民警通过银行卡取款记录调取了ATM机的录像,发现录像中两个年轻小伙子就像正常取款一样,轻而易举的插卡、输入密码、拿钱,前后不过几秒钟。难道盗贼有了新的手段,能破译银行卡密码?

  民警利用ATM机的录像迅速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并在工地上将二人抓获。王一虎和王磊,均为平阴县某村村民,两人是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初中毕业后一起到青岛学习,后又一起返回平阴打工。“捡到钱包后看到里面放着一张纸条,上面有六位数字,我们到取款机上一试,没想到真是密码!”王一虎一语道破了“玄机”。原来,“糊涂”的张婷因为记不住银行卡密码,把密码写在一张小纸条上,跟银行卡一起放到了钱包里,取钱的时候就拿出来照着输入。没想到这样既提醒了自己也提示了“多心”的小贼。

  平阴法院经审理认为,王一虎、王磊捡拾银行卡后,冒用他人身份,骗取钱财归个人所有,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考虑到两人为偶犯,主观恶性不大,对两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通讯员 曹宁 记者 崔艳红)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上一篇:5岁女童与妈妈走散 沿公交线徒步6公里找回家
下一篇:单身母亲为女儿筹学费 三年半绣出《清明上河图》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