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台男子发现妻子网络咸湿曝出外遇 奸夫被判刑]
7月11日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黄姓男子在计算机内发现妻子与杨姓男子在网络谈论双方性交过程与感受的咸湿对谈,控告杨男。法院依相奸罪,判徒刑3月杨男。
黄男与妻子于2005年间结婚,他在与妻子共享的计算机内,发现妻子在网络实时通,与杨男有亲密对谈留言,谈论两人在2010年7月间在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的过程及感受,用字咸湿露骨。
对谈内容包括“没带套、怕会受孕”;双方还讨论“若中标”怎么办?女方询问“拿掉?”,男方则回复“声阿(意指“生啊”)”。
黄妻在审理时否认通奸,指称对话内容只是无聊的网络对话、精神外遇、性幻想及网络性爱;杨男则否认相奸,声称当天车辆外借。
法官认为,虽未抓奸在床,但网络对话的内容明白具体、谈论双方发生性交的过程及感受,当天到汽车旅馆消费的车辆为杨男所驾驶,且林女的手机发话地也在汽车旅馆附近,而认定两人发生性交。
黄男先控告妻子通奸,经二审依判处徒刑3个月确定;黄男再控告杨男涉相奸罪。
台中地院以相关间接证据认定黄妻与杨男确有性交行为,并依相奸罪判处杨男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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