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怎么负责?大家都没给狗拴绳,狗自己在那玩,谁勾引谁还不知道呢。”林先生一家拒绝为此负责,对方亦不罢休,她用胶袋提取了狗的体液,声称要带回去检验,并提出向林先生索赔10万元。该女士还报警处理,最终警察不予受理,她就把公狗带走了,声称要阉掉。
据街坊介绍,该女子也是金道小区居民,在附近单位上班,“她自称,她的纯种狗是科研用途,价值百万,必须要保持‘处女’之身,所以得索赔。”林先生老婆称,她也理解这位女士的难处,“她现在把我的狗带走了,不归还我也不追问了,只要她不再来向我索赔追责就好了。”
警方:
狗咬人会受理
狗强奸狗不受理
狗被“强奸”了,向主人索赔10万元,究竟有无法律依据,警方为何不受理?记者对此,采访了法律界人士及广州警方资深人士。
律师说法:
狗之间不适用强奸概念
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汤喜友律师表示,法律制定的是对人和人的社会规范,此案中,狗与狗之间发生的事,法律显然不适用。
汤喜友认为,狗与狗之间,“强奸”这个概念亦不适用,狗的行为难以用人的意识行为去套入,它们的性行为不能用人的性行为规范去约束,“事主的索赔是没有依据的,除非情节非常特殊,比如事主的狗是名贵狗,很有价值,对方故意让自己的狗去与之发生性行为,破坏其经济利益,那么会有民事索赔的可能。”汤喜友称,就目前案例的情况,即使事主到法院起诉,法院也应该不会受理。
广州警方资深人士表示,就案例中的情况,事主女士报警,警方确实是不会受理的。针对与狗相关的案例,如果是狗咬了人,警方肯定会出警受理,对责任人罚款或者其他处理;如果是狗咬了狗,警方一般会根据情节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话,双方可到法院申诉;像本案例中的狗强奸了狗,警方无法找到处理的依据,肯定是不予受理的。
“实际处警过程中,我们肯定会觉得这过于荒诞了,因为有违人们的常识判断,民警可能会进行简单的劝说,如果无效也没办法了,肯定不会有其他受理结果。”警方表示。
网友调侃:
怎知狗不是自愿的?
该事件因为离奇,在金道花园小区为不少街坊所知,双方在争论过程中,也引起不少街坊围观,有的街坊将情况放到了微博上,引起了网友的围观。不少网友表示难以置信。网友@Oshima咋咋说:女主人又知她的狗不是自愿?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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