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买家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
只因自己买的鞋子存在质量问题,女子赵某便持刀追砍鞋店老板,索要2万元赔偿。日前,赵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10月底,31岁的赵某花139元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一家鞋店买了一双鞋子。
在11月28日,她来到这家鞋店称之前购买的那双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鞋店老板文某赔偿2万元。但鞋店老板认为,鞋子已经穿了这么久,而且也没有见到什么大的瑕疵,他不能答应赵某提出的索赔要求。
之后两天,赵某多次以威胁、恐吓手段向鞋店老板索要2万元,遭到老板拒绝。同年12月1日下午3时许,赵某携带20多厘米长的水果刀、刀片等,再次去到这家鞋店向老板索要2万元,并持刀恐吓、追逐鞋店老板和店员,老板当即报警,赵某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赵某此前在四川的一个铁路局当货运员,曾有吸毒史。后来,她检查出有癫痫病,便离职。该案发生后,赵某接受了精神病鉴定,结果显示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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